2011年,那年我24歲,各種原因我21歲才高中畢業,也是各種原因沒能讀大學,跟著姐姐去福建打工了,我們一家人都在那,在一家還算大的鞋廠工作,在那里我一待就是2年多,生活也算簡單充實,2011年底,我答應了一門“荒唐”的親事,我要和我現在的老公訂婚了,且我們倆沒有戀愛基礎,他是我初中老師家的大兒子,初二那年公公是我們學校的校長兼我的政治老師,婆婆承包了我們學校的食堂,賣早餐,然后做幾個留守學生的飯,每月300元伙食費,那時候我叫她阿姨,在他們眼里我是個學習還可以,沒大人管教且自律的孩子,乖巧懂事,在公公婆婆那里寄宿了初二初三兩年,然后高中就去縣城讀書了,后來一直保持著親切的聯系,是老師也好,是干爹也好,就一直那樣維持著,他家兩個兒子,大的正是我老公,小的是我高中校友,可以說是很深的緣分了。
高中沒讀完,還剩半個學期,這也是我最后悔的一件事,后面就是前面說的我開始了打工生涯,2008年輟學,2010年10月,我在福建,他在深圳,兩人僅見過幾次面,差點干哥哥的稱呼著,也不知道什么緣分讓我們倆點頭訂婚了,難道因為他到了年齡?那年他28歲了,家里著急的很,可我才24歲。讀書的時候本來就是兩耳不聞窗外事,一心只讀圣賢書的我,工作兩年也沒戀愛過,可以說是單純到傻的份了,就那樣,兩個當事人沒有回去,確定關系前也沒見過面,也不了解彼此的情況下,兩家老人在老家幫我們完成了訂婚手續,記得那時我是開心的,幸福的,還給我同事分喜糖,想想夠“荒誕”!12月初我離職,孤身一個人離開福建,去找我的“未婚夫”,我來到了深圳,這個城市對我來說依舊陌生,涉世未深的我也不知道對我意味著什么,就這樣我走進了他的生活,開始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,一個月的時間,我們相處融洽,他上班我做飯,每天時間也挺快,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覺得有點傻,當時他是與同事一起合租的一房一廳,倆男生一起,別說過的有多糟衛生堪憂,我來時他也沒給我準備點啥,給了我們一間房,他同事睡客廳,想想都挺尷尬,未經人事的我怎么就那樣開始了“夫妻生活”,他們上班我就在家里收拾,終于把那窩整的有點像家了,待了一個月我就回去了,臨近年底,回去張羅結婚的事,他需要晚點回,我又一個人坐著火車回去了,那時的我們不懂享受臥鋪,回去后,我也沒張羅啥,都是兩家大人在張羅,其實真的沒準備啥,一切都從簡,我也不懂要求,等他回來我們去領了結婚證,2011年1月28日,草草在他們鎮上拍了結婚照,那時候覺得很美,很幸福,很知足。正月初四擺的喜酒,場面還可以,畢竟公公是校長,有些老師圈子,就這樣我“風風光光”的結婚了。